5月20日下午,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处负责人潜一波一行三人前往交通治安分局行颁奖仪式,对在高架桥上救人的黄跃正、周金泉进行表彰,授予黄跃正、周金泉“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颁发了证书和奖金。分局局长、政委等领导出席表彰仪式。
2021年4月4日12时30分许,杭州复兴大桥靠江北一侧桥面路段(往滨江方向),一货车装载的货物突然起火燃烧,货车驾驶员正将燃烧的货物扔向地面,但火势不减并向车辆的油箱上方蔓延,而且桥面风很大,扔在地面的燃烧物很可能被吹散,引起二次灾害,情况十分危急。此时,路过的公交集团第六汽车分公司195路公交车司机黄跃正、13路公交车司机周金泉见状立即将车辆停在安全距离并拿起车上灭火器跑向起火货车,用手中灭火器灭火,经过十几分钟的扑救,用光四个灭火器,成功将火扑灭。
黄跃正、周金泉的事迹经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水上)治安分局调查核实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为表彰黄跃正、周金泉两名同志在人民财产遭受损失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成功阻止火势蔓延的见义勇为精神,依据《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有关规定,经本会研究决定,授予黄跃正、周金泉两名同志 “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各颁发证书和奖励人民币伍仟元,以资鼓励。希望保持勇为精神,学会善为、智为,继续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