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骆光丰,勇士!

“你们父子俩身上的正气,见义勇为的品质,是这个时代最需要的,值得大家学习。”

8月18日上午,金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傅建军到义乌市公安局为荣立金华市政府二等功、荣获“金华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的骆光丰授奖,并送上奖励金及证书。听完骆光丰的事迹后,傅建军充分肯定了他英勇救人的善举,表示社会需要这样的正能量,希望能涌现越来越多像老骆这样的勇士和积极分子。


义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小青,金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义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福田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参加授奖仪式。


骆光丰,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义乌市福田街道新塘下村村民。他有一个光荣的儿子,也是一名光荣的父亲。


2011年6月,他正在服兵役的儿子骆超强在内蒙古达兰鄂洛木河为抢救一名落水渔民不幸牺牲,年仅20岁。在整理骆超强遗物时,战友们发现一份还没来得及上交的入党申请书。不久,内蒙古军区批准骆超强为革命烈士,并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追记个人一等功,骆超强的家人则把骆超强生前积攒的3027元津贴交给部队党组织,作为他的第一笔党费。

骆光丰把对儿子的思念转化为舍己救人的“大爱”,2018年的冬天,骆光丰跳入深水中救起一名5岁的小女孩。2020年8月8日,骆光丰不顾痛风再次跳入水中救起一名5岁的小男孩。经核实,2012年,骆光丰还在村里池塘救起一名89岁的同村老人。

骆光丰父子两代人品德高尚,奋不顾身,救人无畏的壮举在村民中广为传颂。骆光丰的先进事迹先后被金华日报、义乌商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2021年1月,骆光丰被评为“金华好人”,2月,被评为“浙江好人”,4月,义乌市人民政府给予骆光丰个人记三等功一次,8月,被评为“金华市见义勇为勇士”。

2020年8月8日傍晚,在家门口因痛风躺着休息的骆光丰,突然听到隔壁邻居着急地找孩子,骆光丰不顾自己腿部钻心的疼痛,毅然帮着四处寻找。这时,有人在附近的池塘里发现了小孩子的水枪、鞋子浮在水面上,骆光丰马上跑了过来,第一时间跳入水中,在水下寻找孩子的踪迹。好在小男孩落水的地方离岸边不远,骆光丰一下子就找到孩子,众人合力将溺水男童救上了岸。“当时情况那么危急,哪里还顾得上自己的痛风。”骆光丰事后说道。

这并不是骆光丰第一次下水救人。2018年冬天,他也曾在家门口的池塘里救起一名5岁的小女孩。骆光丰回忆说,那是12月的一个傍晚,他在村里溜达,突然听到有人呼救,他赶紧循着声音跑过去。在池塘边,他发现一名儿童正在池塘里挣扎,因水太深,旁边的人都不敢上前,看着眼前的危急一幕,骆光丰连身上的外套都没来得及脱,就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衣服进水后特别重,再加上身体一直不好,力气一下子消耗掉了。”骆光丰说,当时,河水温度大概只有5℃左右,他支撑着发抖的身体,一点点向池塘中游去。好在小孩子的衣服吸了水之后产生了浮力,她浮在水面上仅呛了几口水,骆光丰就快速游到身边将她救上岸。

“每次看到溺水儿童,我都会想起自己的儿子,仿佛冥冥之中注定,我这辈子与下水救人分不开。”骆光丰说,他不希望别人和他一样,承受痛失爱子的痛苦。同时,他也为儿子英勇救人的壮举感到光荣和自豪。所以,他要接过儿子救人的“接力棒”,拼尽全力去救人,把这份特殊的爱传递下去。

今天为骆光丰授奖,是对他个人的肯定,也是义乌的一份集体荣誉。他的善良、勇敢、担当,为社会树立了榜样,弘扬了正气、传递了正能量。

老骆,真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