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际行动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见义勇为精神高尚,见义勇为行为光荣。我们要在英雄事迹感召下,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有力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要进一步认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重要意义。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扶危济困、惩恶扬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我省正处于建设国家资源型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对敌斗争复杂、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特殊时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任务十分艰巨繁重。无论是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还是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没有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稳定社会治安就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有助于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助于激发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勇气,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有助于打牢公安工作的基础,促进公安机关更加充分地履行职责,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公安机关要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进转型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彰扬见义勇为精神,努力营造“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

要大力加强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公安机关要把弘扬和支持见义勇为作为加强公安机关群众工作、推动全省公安工作跨越发展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见义勇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一要更新观念。见义勇为人员为公安机关提供重要信息,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大案要案、抓获违法犯罪分子,不仅争取了破案时间,节约了办案经费,而且减少了民警的流血牺牲,赢得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体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发动起来、组织起来,动员和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使全社会更多的人民群众愿意见义勇为、敢于见义勇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互助互爱、扶危济弱的良好局面。二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深入推进“晋安利剑”专项行动,“打四黑除四害”工作、“清网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对侵害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组织精兵强将,快侦快破快移交,给予严厉打击,最大限度地震慑犯罪分子,做见义勇为人员的坚强后盾,更好地保护见义勇为群众的合法权益,带动和激励更多的群众走上见义勇为之路,配合公安机关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三要深入开展“阳光行动”。要把学习见义勇为英雄的先进事迹与学习公安战线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结合起来,教育广大民警认真学习张世平等英雄模范恪尽职守、无私无畏的高尚品质,学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不怕牺牲、伸张正义的高尚情操,争做人民群众喜爱的“阳光警察”。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以民意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感受群众的疾苦,了解群众的意见,掌握群众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要充分发挥见义勇为协会的重要作用。见义勇为协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认真研究、积极探索,见义勇为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要加强宣传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见义勇为、关心见义勇为、参与见义勇为的良好风气,使见义勇为精神成为社会主流。要加强服务工作。既要尊重英雄、学习英雄、表彰英雄,更要真诚关爱英雄、热心服务英雄、优抚善待英雄。要切实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的奖励、慰问、救济、抚恤和保护力度,着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保障、生活上更幸福,绝不允许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要推进见义勇为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的医疗救治、表彰奖励、评烈评残、抚恤慰问、权益保护等工作制度,不断创新服务见义勇为的新方法新举措,并形成长效机制,推动见义勇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加强见义勇为协会自身建设。加强学习,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协会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使我省的见义勇为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